17 蒐集比較實例之價格,下列何者不宜採用?
(A)實例價格屬正常價格
(B)與勘估標的之使用性質相同
(C)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
(D)交易情況無法有效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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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 C(6), D(935), E(0) #1256213

詳解 (共 1 筆)

#5627897
不動產估價師應依下列原則蒐集比較實例:
一、實例之價格屬正常價格(A)、可調整為正常價格或與勘估標的價格種類相同者。
二、與勘估標的位於同一供需圈之近鄰地區或類似地區者(C) 
三、與勘估標的使用性質或使用管制相同或相近者(B) 
四、實例價格形成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接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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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192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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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集比較實例之價格,下列何者不宜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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