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甲有 B 牌汽車一輛,於年節前交予住家附近車行為保養,費用共 35,000 元。若甲無法給付保養費用 之價金,則車行老闆可對該車主張何種權利?
(A)抵押權
(B)留置權
(C)質權
(D)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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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4), B(2999), C(113), D(47), E(0) #1260321

詳解 (共 5 筆)

#3065718

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有三處共同點:

一、都是以確保債務的履行為目的;

二、都是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財產上設定的權利;

三、都可以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得就對該財產的優先受償權。


不同點:

>>>>>標的物不同


抵押權的標的物:

不動產、不動產用益物權和動產;


質權的標的物:

為動產和除不動產用益物權外的其他財產權利,包括債權、股權、智慧財產權等財產權利;


而留置權的標的物:

僅為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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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2441

質權設定」就是「典當」的意思,在智慧財產權方面,就是將智慧財產權「押」給債權人,作為擔保,以借錢或取得相當對價。 「質權設定」之後,智慧財產權人仍是智慧財產權人,但若屆期沒有還錢,債權人就可以聲請拍賣智慧財產權,以拍賣所得,清償借出去的本金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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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471
第860條(抵押權之定義)  稱普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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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440

典權: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動產的一種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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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5627

*民法第 928 條

稱留置權者,謂債權人占有他人之動產,而其債權之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於債權已屆清償期未受清償時,得留置該動產之權。

債權人因侵權行為或其他不法之原因而占有動產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其占有之始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該動產非為債務人所有者,亦同。

 

留置權類題:

Q.依民法規定,不動產出租人就租賃物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留於該不動產者,不動產出租人對於 該物,有下列何種權利? 

(A)地上權 

(B)撤銷權 

(C)留置權 

(D)所有權


Q.甲經營汽車維修保養廠與T通運公司間有多年的汽車維修保養(營業)關係。數週前,T送修X、Y二車, 其中Y車的數萬元維修材料費全未獲清償。當T要取回X、Y二車時,甲得主張何種權利?

(A)得主張就X、Y二車有留置權

(B)僅得主張就Y車有留置權

(C)得主張就X、Y二車均有抵押權

(D)得主張就X、Y二車有質權 .

*第 932 條

債權人於其債權未受全部清償前,得就留置物之全部,行使其留置權。但

留置物為可分者,僅得依其債權與留置物價值之比例行使之。

 

Q.關於留置權之敘述,下列何者與民法物權編規定不符合?

(A)債權之發生與該留置物無需有牽連關係

(B)屬於法定之擔保物權

(C)不適用於不動產

(D)不得與債權人債務人間之約定相牴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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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12163
未解鎖
抵押權-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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