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9/18)選擇題 151-200#131477
年份:114年
科目: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178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機關辦理採購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B)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 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 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C)機關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查廠商投標文 件,其審查結果之通知,經廠商請求者,得以書面為之。
(D)機關 辦理採購,其因契約變更致原決標金額增加新臺幣150萬元,如未 另訂新契約者,免辦理決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