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財團法人法」自 2019 年 2 月正式施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區分公法人捐助財團法人與私法人捐助財團法人
(B)納入宗教財團法人的管理
(C)區分全國性財團法人與公益性財團法人
(D)民國 34 年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遺留財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納入該法的管理
統計: A(1273), B(546), C(507), D(2306), E(0) #2822977
詳解 (共 5 筆)
A選項 區分公法人捐助財團法人與私法人捐助財團法人
財團法人法第2條 區分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B選項 納入宗教財團法人的管理
財團法人法75條1項 宗教財團法人之許可設立、組織、運作及監督管理,另以法律定之。於完成立法前,適用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之規定。
C選項 區分全國性財團法人與公益性財團法人
區分成全國性財團法人、地方性財團法人
D選項 民國 34 年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遺留財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納入該法的管理
財團法人法第2條第3項 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八月十五日以後,我國政府接收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並以該等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推定為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以原應由我國政府接收而未接收之日本政府或人民所遺留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亦同。
其他參考資料:http://www.is-law.com/old/OurDocuments/BOOK0402.pdf
下列敘述,何者並不符合我國公設財團法人之特徵?
(A)公設財團法人為私法人V
(B)政府對公設財團法人的監督密度較一般行政機關低V
(C)公設財團法人不得接受政府補助X
(D)公設財團法人的人事制度較行政機關更具彈性V
99 年 - 99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
下列何者不屬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主要特徵?
(A)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為公法人X
(B)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得接受政府補助V
(C)政府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監督密度較一般行政機關為低V
(D)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的人事制度較行政機關更具彈性V
以下那一項不是公設財團法人與民間財團法人之差異點?
(A)前者要求之最低董事人數比後者多
(B)前者要求之最低監察人數比後者多
(C)前者全由政府捐助成立,後者全由民間捐助成立X
(D)主管機關可直接解除前者之董事職務,後者必須依民法聲請法院為必要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