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概念,最早出現在希臘時期當中的「雅典城邦」。
當時所謂的「民主」制度與今日的「直接民主」概念相似,皆為允許合法公民透過討論及表決的方式,直接對公共議題進行決策的一種政治制度。
以上節錄自韋伯老師政治學課本內容
公民複決:公民針對特定議題或已通過法案再進行肯認表決 發動之權利源自於憲法或法律(不高於憲政
筆記 審議式民主 最後由政府做決策
審議民主旨在糾正代議民主過度依賴投票表決而形成多數人的偏好,剝奪少數人表達意見權利的缺點。主張在公共議題形成決策的過程中,應儘可能讓公民參與審議,藉由充分討論來達成共識,以共識決取代多數決,是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之外的第三種民主形式。20世紀90年代起,民主的理論與實踐經歷審議的轉向,這種過程被稱作「民主的協商轉向」。
18 下列何者不是直接民主的具體表現? (A)公民創制(B)公民審議式會議(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