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家事事件法是民事訴訟法中新增的法律,但其對於身心障礙保護與安置、家庭暴力事件、兒童保 護皆有相關。請問下列關於家事事件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家事事件法將事件分為甲、乙、丙、丁四類
(B)設立家事調查官,協助法官分析家事事件個案所需之專業輔助
(C)為保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當未成年子女為當事人,也得以設置程序監理人
(D)為緩和未成年人情緒及心理壓力,法院於必要時,應通知主管機關指派社工人員或其他適當人 員陪同在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23), B(195), C(321), D(83), E(0) #1843449

詳解 (共 4 筆)

#3067039

根據家事事件法第3條規定,目前家事事件分為以下五類: 
 一、甲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而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並無處分權者,包括:  (一)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因為婚姻是否有效,具有公益性,不能任由當事人自由決定其效力)。  (二)確定母再婚後所生子女生父事件(子女之生父究竟為誰,同樣具有公益性,不能任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三)確認親子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例如生父主張認領之意思表示為無效,而非婚生子女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事件)。 (四)確認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二、乙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且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具有某種程度之處分權者,包括:  (一)撤銷婚姻事件。  (二)離婚事件。  (三)否認子女、認領子女事件。  (四)撤銷收養、撤銷終止收養事件 
 三、丙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當事人對於訴訟標的具有處分權限,且與家事事件具有密切關係之財產權事件,包括:  (一)因婚約無效、解除、撤銷、違反婚約之損害賠償、返還婚約贈與物事件。  (二)因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婚姻消滅之損害賠償事件。  (三)夫妻財產之補償、分配、分割、取回、返還及其他因夫妻財產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四)因判決終止收養關係給與相當金額事件。  (五)因監護所生損害賠償事件。  (六)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其他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 
 四、丁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較無訟爭性、但是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訴訟標的亦無處分權者,包括:  (一)宣告死亡事件。  (二)撤銷死亡宣告事件。  (三)失蹤人財產管理事件。  (四)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  (五)撤銷監護或輔助宣告事件。  (六)定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七)認可收養或終止收養、許可終止收養事件。  (八)親屬會議事件。  (九)拋棄繼承、無人承認繼承及其他繼承事件。  (十)指定遺囑執行人事件。  (十一)兒童、少年或身心障礙者保護安置事件。  (十二)停止緊急安置或強制住院事件。  (十三)民事保護令事件 
 五、戊類事件  此類事件,是指具有訟爭性、且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訴訟標的有某種程度上之處分權,最重要的是,這類事件需要法官依職權裁量、並且作出妥適而迅速之判斷,其包括:  (一)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  (二)夫妻同居事件。  (三)指定夫妻住所事件。  (四)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  (五)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事件。  (六)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事件。  (七)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八)定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事件。  (九)交付子女事件。  (十)宣告停止親權或監護權及撤銷其宣告事件。  (十一)監護人報告財產狀況及監護人報酬事件。  (十二)扶養事件。  (十三)宣告終止收養關係事件。

 

資料來源:http://www.sinsiang.com.tw/family-law-q2.php

98
0
#3742387
什麼是程序監理人? 程序監理人是孩子在...
(共 2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0
#2956467
(A)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
(共 1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1
0
#5542212

程序監理人制度 程序監理人制度

• 目的:1.促進程序經濟
           • 2. 保護關係人之實體、程序利益

• 功能:
            1.作為當事人或關係人與法院間溝通之橋樑
            • 2.協助法院迅速妥適處理家事事件

ㅤㅤ
ptd1.judicial.gov.tw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