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甲與乙事前共同計劃闖空門行竊,乙侵入屋內翻箱倒櫃之際,甲在外把風並開車接應。依實務見解,有關 甲、乙之刑事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成立加重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B)甲、乙成立加重竊盜罪之間接正犯
(C)甲成立加重竊盜罪之幫助犯
(D)乙成立加重竊盜罪之教唆犯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703), B(92), C(290), D(18), E(0) #2455803

詳解 (共 6 筆)

#5016847
[普及知識絕不販賣,考友歡迎討論]
按正共犯區分理論,實務係採「主客觀擇一理論」,亦即主觀上為自己犯罪客觀上實行構成要件行為皆論以正犯。(25上2253判例)

查本案之甲雖未實行構成要件行為,但主觀上為自己犯罪,依上述實務見解,是為正犯。且查其與乙有事前之犯意聯絡,亦符合共同正犯之要件甚明。

另外,關於正共犯之區分,德國通說系採「支配性理論」,核心有犯罪支配力者,為正犯;反之若為邊緣、支配力低者為共犯。另外亦有「客觀說」、「主觀說」、「修正客觀說」、「主客觀混合說」。詳可見日派學者與德派學者所著之刑法總則。
31
0
#5384054

功能支配—共同正犯

各自分擔犯罪行為之一部,並對全部結果共同負責,事前謀議指揮監督或行為外把風接應,如對於犯罪實現有不可或缺重要性均為共同正犯

19
0
#4279813
甲與乙事前計畫+已著手執行+侵入住宅,成...


(共 69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5118360

 甲與乙事前共同計劃闖空門行竊,乙侵入屋內翻箱倒櫃之際,甲在外把風並開車接應。

5
1
#5584747

正共犯區分:
實務-主客觀擇一理論

學說-主觀說
1.    極端主觀說
正犯意思(參與自己犯罪)or共犯意思(參與他人犯罪)

2.    利益說(犯罪結果有無對自己直接之利益/為自己利益or為他人利益)

3.    犯罪支配理論
對於整體犯罪過程是否具有操控地位

-客觀說

1.形式客觀說
¬¬->>T.B檢驗(親自實行or僅支持/準備)

2.實質客觀說
->>行為危險性及因果關係上的分量

4
0
#5810603
請問哪時後成立幫助犯?
1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6747294
未解鎖
18.           18 ....

(共 2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3197202
未解鎖
加重竊盜罪之成立乃是犯刑法第320條之竊...
(共 18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