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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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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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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239 |
科目:
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2年 - 112 臺中市挑戰勞動知識王_大專組_六、維護勞工權益(勞動基準科)#116239
年份:
112年
科目:
勞動知識王◆大專院校
18. 雇主於招收技術生時,技術生人數,不得超過勞工人數的幾分之幾。勞工人數不滿四人者,以四人計?
(A)六分之一。
(B)五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三分之一。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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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MoAI - 您的AI助手
B1 · 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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