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4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23392 |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接受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委託辦理第 4 期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測驗試題:第二節#123392

年份:113年

科目: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

18.以營利事業為委託人所訂定之信託架構中,下列何種情形受益人不需將其享有信託利益之 權利課徵所得稅?
(A)訂定自益信託時
(B)訂定自益信託後變更為他益信託時
(C)訂定他益信託後追加信託財產時
(D)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時,應以受託人為納稅義務人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855031
未解鎖
題目解析 本題考察的是信託架構下的稅務...
(共 78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