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45屆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授信法規#126023
年份:114年
科目:初階授信法規
18.依強制執行法規定,經二次減價拍賣而未拍定之不動產,債權人不願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時,執行法院應 於第二次減價拍賣期日終結後十日內公告願買受該不動產者,得於公告之日起幾個月內依原定拍賣條件為 應買之表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