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根據「專業特質論」的觀點,中小學教師工作的專業性,比不上律師、醫師、工程師等。這是因為教師工作較缺乏下列哪一種專業特質?
(A)專門的知識與技能
(B)長期的專門訓練
(C)集體協商權
(D)服務重於報酬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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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2), B(2343), C(8367), D(501), E(0) #22520

詳解 (共 10 筆)

#2705
「集體協商」,係指勞工團體和雇主或雇主團...
(共 13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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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534

1.勞動三權:
團結權
(自由結社)團體交涉權(集體談判權)團體爭議權(罷工為法律認定的爭議行動)
此三權是由憲法第
141522條所來(但不是絕對保障)

 

2.勞工三法:
工會法
(對應團結權及爭議權)、團體協約法(對應交涉權)、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應爭議權)

 

3.依工會法第4條第4項: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4.依工會法第4條: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二、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三、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前項第三款組織之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5.在法律上,罷工權通常會排除特定職業人員,例如:教師、公務員、軍人或一些公眾服務部門。

 

6.雖然說團體交涉權有憲法法源,但是立法者認為法源之一(憲法第22)是有但書的:凡人民之自由及權利,不妨害公共秩序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立法者認為因教師若罷工則會影響為數更多學生之受教權(即妨害公共秩序利益),故目前法律規定教師不得罷工

 

7.不能組企業工會最主要是因為若是在學校內組工會,會影響校園安定及學生受教權(台灣學校這麼多,某天只要每個縣市來一兩間罷工一下,全台灣就不少教師罷工,況且罷工通常也不會只有幾間學校,受教權被侵害的學生又鐵定比教師多,影響層面太廣),故教師只能組織參與職業公會和產業公會,不得組織參與企業工會

 

8.目前教師會仍然在爭取最完整的勞動三權,因為教師的團體爭議權還不完整(不能罷工),不過目前主要的意見主要還是認為教師罷工影響太廣(眾多學生的受教權以及校園安定)教師應以社會公義為重,教育部也應該制定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前提下可以讓教師爭取應有權益的法定管道。

 

9.至於以後教師能不能行使罷工權,這個就不知道囉,目前沒有共識的情況下要吵還有得吵;等哪天突然有共識了,修法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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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463
陳奎憙的專業特質論:
1. 專門的知識與技能
2. 長期的專門訓練
3. 不斷的在職進修
4. 自律的專業團體與明確的倫理信條
5. 相當的自主性
6. 服務重於報酬的觀念

故答案(C)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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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508

集體協商權...跟專業有啥關係...難道有集體協商權就是具有專業嗎....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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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988
專業特質論:
法國社會學者涂爾幹(Durkheim)主張社會分工是社會運作
的基石,社會成員是相互依賴的互存、和諧關係,有機連帶取代機械連
帶的概念,社會結構在社會集體意識的賦予下強化。跟隨者進一步探討
專業的涵義,宣稱專業具備高度社會功能取向,假若醫生、律師、工程
師等傳統專業行業具有共存的特質,則這組特質可作為判定任一行業
是否為專業的依據

文出:
比較學校行政論壇--各國教育行政 - 教育研究所 - 國立東華大學

理性知識,專業權之行使也就取決於專業人員以何種方式將理性知識轉. 化為實踐活動。 ... 位,但該法案學理依據是結構功能主義的專業特質論,將教師團體預設為同質性. 的功能導向 ... 針對教師工作環境及工作條件,透過集體協商或其他方式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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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686
1.勞動三權:團結權(自由結社)、團體交涉權(集體談判權)、團體爭議權(罷工為法律認定的爭議行動)。此三權是由憲法第14、
   15、22條所來(但不是絕對保障)。
2.勞工三法:工會法(對應團結權及爭議權)、團體協約法(對應交涉權)、勞資爭議處理法(對應爭議權)。
3.依工會法第4條第4項:教師得依本法組織及加入工會。
4.依工會法第4條:工會組織類型如下,但教師僅得組織及加入第二款及第三款之工會:
      一、企業工會:結合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依公司法所定具有控制與從屬關係之企業,或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所定金融控
            股公司與子公司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二、產業工會:結合相關產業內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三、職業工會: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前項第三款組織之職業工會,應以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為組織區域。
5.在法律上,罷工權通常會排除特定職業人員,例如:教師、公務員、軍人或一些公眾服務部門。
6.雖然說團體交涉權有憲法法源,但是立法者認為法源之一(憲法第22條)是有但書的:凡人民之自由及權利,不妨害公共秩序利  
   益者
,均受憲法保障。立法者認為因教師若罷工則會影響為數更多學生之受教權(即妨害公共秩序利益),故目前法律規定教師不
   得罷工。
7.不能組企業工會最主要是因為若是在學校內組工會,會影響校園安定及學生受教權(台灣學校這麼多,某天只要每個縣市來一兩
   間罷工一下,全台灣就不少教師罷工,況且罷工通常也不會只有幾間學校,受教權被侵害的學生又鐵定比教師多,影響層面太
   廣),故教師只能組織參與職業公會和產業公會,不得組織參與企業工會。
8.目前教師會仍然在爭取最完整的勞動三權,因為教師的團體爭議權還不完整(不能罷工),不過目前主要的意見主要還是認為教師
   罷工影響太廣(眾多學生的受教權以及校園安定),教師應以社會公義為重,教育部也應該制定在不影響學生受教權的前提下可以    讓教師爭取應有權益的法定管道。
9.至於以後教師能不能行使罷工權,這個就不知道囉,目前沒有共識的情況下要吵還有得吵;等哪天突然有共識了,修法過就可      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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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487
筆記-教師會:團結權;教師工會: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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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48

現在教師已經可以組工會了

表示已經具有集體協商權了嗎??

那麼這題就沒答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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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76
回樓上:
題目不是問"是不是"
是問"缺乏"哪一種特質

老師現在可以組公會了
所以這題應該刪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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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524
題目是依據該年度而出題   所以應該是自己心裡有答案及可
用不著刪除題目   這樣說來是考古題都要全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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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078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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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特質論 法國社會學者涂爾幹(É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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