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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中華財政學會 108 年實用級「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7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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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中華財政學會 108 年實用級「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75592 |
科目:
營利事業所得稅報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中華財政學會 108 年實用級「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75592
年份:
108年
科目:
營利事業所得稅報實務
18.紅典公司之總公司設於台北,另在香港設有分公司,107年度總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1,000萬,香港分公司賺得100 萬,已知香港政府對該分公司課以16.5%之公司所得稅。試問在香港繳納之16.5萬元所得稅,在我國實際可抵減稅額新 臺幣若干元?
(A)15萬
(B)16.5萬
(C)17萬
(D)25萬。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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