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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中華財政學會 108 年實用級「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75592 | 科目:營利事業所得稅報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中華財政學會 108 年實用級「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實務」#75592

年份:108年

科目:營利事業所得稅報實務

18.紅典公司之總公司設於台北,另在香港設有分公司,107年度總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額為1,000萬,香港分公司賺得100 萬,已知香港政府對該分公司課以16.5%之公司所得稅。試問在香港繳納之16.5萬元所得稅,在我國實際可抵減稅額新 臺幣若干元?
(A)15萬
(B)16.5萬
(C)17萬
(D)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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