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行政秩序罰係指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所科處的制裁,其種類甚多,但不包括下列何種制裁方式?
(A)罰鍰、沒入、拘留
(B)罰金、沒收、拘役
(C)勒令歇業、停止營業
(D)申誡、警告、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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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8), B(4745), C(107), D(128), E(0) #778231

詳解 (共 8 筆)

#1030521
行政罰法種類包括:
一、罰鍰
二、沒入
三、其他種類行政罰。
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1.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2.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3.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4.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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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888

拘留 行政罰

拘役 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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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405

根據 9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試題的行政法概要第 53 題。

53 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之罰鍰、申誡等,性質上係屬於:

(A)怠金 (B)懲戒罰 (C)行政罰 (D)行政刑罰。

答案是:(C)行政罰。

而 "拘留" 是規定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第 1 款。

所以,"拘留" 是行政罰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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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773
行政秩序法制裁不包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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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774
罰金沒收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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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860

行政罰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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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6763
原本題目:18.行政秩序罰係指對於違反行...
(共 20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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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3504
行政罰法 第 24 條
一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及其他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而應受處罰,如已裁處拘留者,不再受罰鍰之處罰。


刑法 第 33 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
四、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但遇有加重時,得加至一百二十日。
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


刑法 第 2 條
沒收、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刑事訴訟法 第 473 條
沒收物、追徵財產,於裁判確定後一年內,由權利人聲請發還者,或因犯罪而得行使債權請求權之人已取得執行名義者聲請給付,除應破毀或廢棄者外,檢察官應發還或給付之;其已變價者,應給與變價所得之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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