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設立乃是「為保障人民權益,對於無資力,或因為其他原因,無法
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下列關於我國法律扶助相關制度設計敘述何者正
確?
(A)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團體
(B)基金會是依《人民團體法》設立,提供民眾法律服務
(C)通過申請的民眾,基金會將全額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D)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包含調解、和解
統計: A(266), B(246), C(47), D(43), E(0) #1351593
詳解 (共 6 筆)
A依《法律扶助法》規定,法律扶助基金會由司法院捐助經費成立,結 合全臺律師,為需要法律協助,又無資力的民眾提供協助。
B基金會是 依《民法》相關規定所設立之財團法人,提供民眾有關的法律服務。
C 法律扶助基金會將視申請人的情況,決定是否由基金會全額負擔所有的 訴訟費用,或由申請人自行負擔部分費用。
D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協助 訴訟當事人進行和解,但調解則必須由調解委員會介入處理之。
A)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是由司法院捐助成立的團體
財團法人,就是一堆錢所堆出來的。不以營利為目的所以要人捐助才能達成目的:幫助無資力的人民。
因此是 司法院捐助有沒有可能? 有(約40%)
(B)基金會是依《人民團體法》設立,提供民眾法律服務
基金會。一看就知道錢、錢、錢。用錢變成的法人。
而 人民團體法 顧名思義是說:是規定有關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如丐幫,黑幫黨),組成一個協會或組織而能團結成一體四處去乞討、要錢的大軍並且有的還有軍旗可識別。
所以一看這二個相關性就差很大,一個是錢堆出來的,要去幫助人(基金會)。而另一個是一群人團結在一起,去爭權利,要錢(人民團體,黑幫黨)。。約答案可能性 (15%)
(C)通過申請的民眾,基金會將全額負擔所有的訴訟費用
這一般常識是看情況而負擔多少吧。輕、急、緩、重,是一般對人、對事的處理方式。(5%) c也只有27個人選,所以應該會選這答案的可能性就列5%吧(原本覺得有10%,實際上和b比起來應該是差不多的可能性)
(D)法律扶助基金會所提供的服務項目不包含調解、和解
和解是在上法院的的過程之一,所以應包含。調解的話,已有政府單位了所以有可能不包括。(約15%)
加一加不到100%。
但還是選最大的40% A,原因:沒有反向禁止的理由說司法院不能捐助。而其它提示的有,且舉出的目的差很大。
最佳解,已指出是根據民法而區分,這是因為目的不同
人民團體分為下列三種:
一、職業團體
二、社會團體
三、政治團體
營利社團法人:係將社團所獲取之經濟利益分配於社員,其目的乃 在謀取社員財產上之利益,例如公司、銀行等。
財團法人:以捐助之財產為其成立基礎,故為財產的集合,無社員之 概念,其目的及組織,由捐助行為而確定。
兩者設立之目的不同:社團法人之目的較廣,可為營利或公益或為中 間社團,所謂中間社團即指非營利亦非公益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