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7年 - 107 金門縣國民小學正式合格教師(含代理教師)聯合甄選試題:數學#70242
年份:107年
科目:教甄◆數學
19、有四位學童對於三個分數
等值的解釋如下:
甲、將這三個分數通分以後,結果都是
,所以它們都相等。
乙、將這三個分數約分以後,結果都等於
,所以它們都相等。
丙、6:10、9:15、18:30 的比值都是
,所以它們都相等。
丁、用圖形表示三個分數時,切割的份數雖然不同,但表示的量都一樣,所以它們都相等。
請問上述四位學童的說明,他們所代表的分數學習時程先後順序為何?
(A)甲→乙→丁→丙
(B)丁→甲→乙→丙
(C)丁→丙→甲→乙
(D)丁→乙→甲→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