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國家發展委員會運作公民政策網絡參與平台時,管理機關得隱藏某些提議資料,不使其進入附議 階段,下列何者不屬之?
(A)屬兩岸、外交及國防議題
(B)和現行政策相違背之提議
(C)與該平臺歷史提議明顯相同或類似之提議
(D)僅涉及個人權益之提議
統計: A(194), B(1032), C(318), D(393), E(0) #3481667
詳解 (共 7 筆)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
五、提議:
6.提議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得不進入附議並隱藏其提議申請:
(1)明顯不符合前款第一目規定之提議範圍。
(2)恐嚇、猥褻、誹謗、詐欺或公然侮辱之虞;或提議內容涉及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人身攻擊。
(3)侵害他人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4)違反刑法或引起民事責任之虞;法院審理中之司法案件或已由檢調單位進行偵辦之案件。
(5)業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法律草案。
(6)屬兩岸、外交及國防議題。(A)
(7)提議內容訴求不明確或僅涉及個人權益(D),或屬網路虛擬之人、事、物或屬商業自主管理行為、品牌或具廣告行為之個案提議。
(8)其他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作業要點
五、提議:
...
(二)提議方式及原則:
1.提議者提出提議前,得參考參與平臺提供之相同或類似之歷史提議。(C)
2.提議者得依需求選擇參與平臺提供之「提議協作」服務,協助修飾提議名稱或內容。
3.提議者得選擇該提議之權責機關;如不確定權責機關,得指定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協助判斷歸屬。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得變更提議者所選擇之權責機關。
4.提議者選擇之權責機關,以三個為原則;超過時,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得視提議內容涉及範圍與權責機關進行協商,或增加權責機關數。
5.提議者應依附件一格式提出提議。
6.提議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得不進入附議並隱藏其提議申請:
(1)明顯不符合前款第一目規定之提議範圍。(C)
(2)恐嚇、猥褻、誹謗、詐欺或公然侮辱之虞;或提議內容涉及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人身攻擊。
(3)侵害他人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4)違反刑法或引起民事責任之虞;法院審理中之司法案件或已由檢調單位進行偵辦之案件。
(5)業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法律草案。
(6)屬兩岸、外交及國防議題。(A)
(7)提議內容訴求不明確或僅涉及個人權益,或屬網路虛擬之人、事、物或屬商業自主管理行為、品牌或具廣告行為之個案提議。(D)
(8)其他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7.提議者於確認瞭解前六目事項後送出提議者,自次日起進入檢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