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地方立法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方立法機關與地方行政機關均有權限制定自治法規,前者稱之為自治條例,後者稱之為自治
規則
(B)自治條例草案均僅能由地方行政機關提案,再交由地方立法機關負責審議及議決
(C)地方行政機關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或法規命令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函送各該地方立
法機關查照
(D)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由各該立法機關發布,並報
各該上級政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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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4), B(1596), C(131), D(124), E(0) #1915406
統計: A(164), B(1596), C(131), D(124), E(0) #1915406
詳解 (共 9 筆)
#4823408
應該是跟行政程序法152 有關,法規命令之草擬,得由人民或團體為之。
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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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736
行政程序法第 152 條
法規命令之訂定,除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者外,並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B)
前項提議,應以書面敘明法規命令訂定之目的、依據及理由,並附具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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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808
地方制度法 第25條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
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
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
稱自治規則。
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
授權,制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
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
稱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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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3723
第 27 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C)
第 31 條
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
自律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由各該立法機關發布,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D)
自律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法規牴觸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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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0130
地方立法機關可以制定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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