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何者並非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產生?
(A)檢察總長
(B)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C)司法院大法官
(D)考試院考試委員
統計: A(804), B(2568), C(181), D(235), E(0) #1871575
詳解 (共 9 筆)
摩友分享~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口訣:司考監審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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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口訣:司考監審察
1.司法官
2.考試委員
3.監察委員
4.審計長
nnnnnnnnnnnn
5.檢察總長
..................................自己參考用
通傳會委員: 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
依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委員人數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任期四年,可無限制連任;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政黨比例為1/2。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之人事
一、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
二、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
三、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
四、審計長
五、檢察總長 ➣ 源於法院組織法
除了第五項外,上述四項法源皆為憲法
*常見的「立法院人事同意權」考點 *
一、依憲法規定行使之人事同意權
依我國憲法第55條及第104條規定,立法院擁有對行政院長及審計長任命的同意權。
民國86年7月21日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逕行任命,不再經立法院同意,立法院對行政院長不再有人事同意權。
民國89年4月25日修憲,國民大會改為任務型國大,權限限縮,司法院、考試院及監察院等憲法機關人事同意權,由國民大會移轉至立法院。自此,依憲法規定立法院擁有司法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及審計長任命的同意權 (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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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律規定行使之人事同意權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21條規定,獨立機關相當二級機關者之首長、副首長及其合議制之成員,均應明定其任職期限及任命程序,屬於專任者,由一級機關首長 ( 行政院長 )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其他合議制之成員 ( 非屬於專任者 ) 由一級機關首長任命之 ( 無須立法院同意 )。
民國95年2月3日修正公布之法院組織法第66條規定,建立檢察總長的任命機制,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