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關於決定個人社會階層高低的關鍵,下列何者不是結構功能論的觀點?
(A)取決於其工作所需的訓練程度
(B)取決於其工作對於社會之重要性
(C)取決於能擔任該項工作之人才的多寡
(D)取決於其工作能促進社會公平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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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9), B(235), C(591), D(1656), E(0) #544169

詳解 (共 4 筆)

#781403
社會階層化理論
(一)基本觀點:功能論源於涂爾幹(E. Durkheim)的功能主義,1940後盛行於美國社會科學界。
(二)基本主張:社會是由許多相互關連的部分所組成的整合體。每個部分都有不同的功能,除了滿足社會的各種需求外,最終目的在於維持或促進社會的團結與和諧。因此,功能論又稱為和諧理論。
(三)功能論對社會階層形成原因的解釋:為了社會的整體發展,社會需要各種不同資格和技能的人擔任不同的職位,社會階層是社會分工的結果。
(四)個人(工作)社會階層的決定因素:
1.對社會的重要性:對社會越重要,則所屬的社會階層越高。
2.才能及所需的訓練:需要越多才能及長時間訓練者,其所屬社會階層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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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功能論沒有所謂的公平不公平,認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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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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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195
強調決定"社會階層高低"(不平等),所以不可能會"促進社會公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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