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甲、乙二人為夫妻關係,一直是收入穩定生活圓滿,但因甲服務之公司無法發放薪水而離職,頓時陷入生活困境,完全仰靠乙之收入維持生活;某日,甲因積欠卡債,未經乙同意而取走現金兩萬元還清卡債。試問:依學理及實務見解,甲之行為成立何罪?
(A)經乙提出告訴,甲成立刑法第 320條普通竊盜罪
(B)不經乙提出告訴,甲成立刑法第 320 條普通竊盜罪
(C)經乙提出告訴,甲成立刑法第 320條普通竊盜罪,減輕其刑
(D)不成立犯罪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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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II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
未解鎖
建議這種題目可以刪除,會誤導人,告訴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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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320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