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那一種訴訟類型,雖與行政處分有關,但卻無訴願先行主義之適用?
(A)撤銷訴訟
(B)駁回申請提起之課予義務訴訟
(C)一般給付訴訟
(D)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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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 B(120), C(644), D(1363), E(0) #284932
統計: A(49), B(120), C(644), D(1363), E(0) #284932
詳解 (共 10 筆)
#373222
(C)一般給付之訴,為人民與行政機關因公法上原因發生財產上之給付或作成行政處分以外之非財產之給付,所提起之要求行政機關為財產上或者無關行政處分之非財產上之給付,由於其並非因為行政處分之關係,職是無須經由訴願程序。(本項雖未經由訴願程序,但其無關行政處分,故亦非本題之答案)
(D)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其提起之要件前提必須是為行政處分,再者必須有受確定判決法律上之利益,以及必須先依行政程序法第113條規定先行向該管行政機關確認未受允許或提起申請確認逾30日不為確認進而向行政法院提起之確認之訴。(本項乃與行政處分有關,且不須經過訴願程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0052804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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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499
他應該是想出訴願前置主義吧,訴願先行的意義不太一樣才對..
「訴願先行程序」是指,在特定類型的案件中不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此時要先經過一個關卡,之後才能依法提出訴願,否則貿然訴願會遭到行政機關駁回訴願。
「訴願先行程序」是指,在特定類型的案件中不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此時要先經過一個關卡,之後才能依法提出訴願,否則貿然訴願會遭到行政機關駁回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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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742
行政訴訟法 第6條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成立或不成立之訴訟,非原告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不得提起之。其確認已執行而無回復原狀可能之行政處分或已消滅之行政處分為違法之訴訟,亦同。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於三十日內不為確答者,始得提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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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839
與"行政處分"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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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6644
(C)一般給付訴訟 與行政處分無關 非訴願前置
(D)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 與行政處分有關 非訴願前置
本題是問與行政處分有關 非訴願前置
連主考官都搞錯訴願先行和訴願前置 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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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7493
連出題老師自己都會搞錯訴願先行和訴願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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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106
訴願前置:係指行政訴訟的提起,原則上須經依法提起訴願,於不服訴願管轄機關之決定時,始得提起行政訟訴
訴願先行:樓上有解答??
訴願先行:樓上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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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7102
一般處分與行政處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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