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據教育基本法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是本於下列何種原則?
(A)因材施教
(B)教育中立
(C)有教無類
(D)興學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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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2548), C(8), D(5), E(0) #524225

詳解 (共 1 筆)

#902435

        教育基本法(民國 102 12 11 日)

6        

Ø   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Ø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活動。

Ø   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公立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宗教活動。

Ø   私立學校得辦理符合其設立宗旨或辦學屬性之特定宗教活動,並應尊重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之意願,不得因不參加而為歧視待遇。但宗教研修學院應依私立學校法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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