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關於「扣繳」,下列敍述何者錯誤?
(A)扣繳義務人對同一本國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
(B)臺北公司99年11月1日自印尼聘請一名勞工,全月薪資給付總額為20,000元,則99年11月底給付薪資時應按給付額扣取18%稅款
(C給付非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之檢舉獎金應按給付額扣取20%稅款
(D)中華民國居住之個人99年度購買短期票券,其到期兌償金額超過首次發售價格部分之利息,按給付額扣取10%稅款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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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每次給付之應扣繳稅款不超過NT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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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於一課稅年度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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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依所得稅相關法規規定,關於「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