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述有關更正審查事項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專利權人申請更正,應經被授權人、質權人或全體共有人同意,故申請時應檢附被授權人、質權人或全體共有人同意之證明文件
(B)專利案經公告後,其各請求項之項號及圖式之圖號即不得再予變動,但屬多項引用之獨立 項或多項依附之附屬項,因刪減所引用或依附之部分請求項,並分項敘述其餘之請求項而增加新的請求項者,則無此限制
(C)更正之審查結果得部分為之,亦即得審定部分更正內容「准予更正」及部分更正內容「不准更正」(例如請求項 1 准予更正,請求項 3 不准更正)
(D)專利權人申請更正僅提出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更正本,未說明更正之理由及依據法條,經通知後仍未申復時,所為更正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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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3), C(0), D(3), E(0) #3145359

詳解 (共 1 筆)

#6839254

(A)  /  (B) . 專利法第 69 :

1.發明專利權人非經被授權人或質權人之同意,不得拋棄專利權,或就第六十七條第一項

第一款或第二款事項為更正之申請。

2.發明專利權為共有時非經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就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事項為更正之申請。

 

專利法第 67 :

1.發明專利權人申請更正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圖式,僅得就下列事項為之:

一、請求項之刪除

二、申請專利範圍之減縮

三、誤記或誤譯之訂正。

四、不明瞭記載之釋明。

2.更正除誤譯之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3.依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以外文本提出者,其誤譯之訂

正,不得超出申請時外文本所揭露之範圍。

4.更正不得實質擴大變更公告時之申請專利範圍

(C).只有更正與誤記或誤譯之訂正;並沒有「准予更正」及「不准更正」。

(正確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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