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相對人為法人時,其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B)處分機關承辦人之姓名、職稱、性別及聯絡方式
(C)作成行政處分之法令依據
(D)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
統計: A(1291), B(5683), C(297), D(476), E(0) #2353790
詳解 (共 10 筆)
AP96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前項規定於依前條第二項作成之書面,準用之。
(B)處分機關承辦人之姓名、職稱、性別及聯絡方式-不用性別!
法規命令應記載:訂定機關名稱、訂定依據、草案全文或主要內容,注意不用相對人姓名!
(A)行政處分相對人為法人時,其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B)處分機關承辦人之姓名、職稱、性別及聯絡方式
(C)作成行政處分之法令依據
(D)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
第 96 條
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應記載下列事項︰
(A)一、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 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 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 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C)二、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三、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四、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
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
章為之。
五、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D)六、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
機關。
前項規定於依前條第二項作成之書面,準用之。
此題口訣為 主人內行簽字。
主 = 主旨、事實、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人 = 處分相對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或其他足資辨別之特徵;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居所。
內 = 有附款者,附款之內容。
行 = 表明其為行政處分之意旨及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期間及其受理機關。
簽 = 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署名、蓋章,該機關有代理人或受任人者,須同時於其下簽名。但以自動機器作成之大量行政處分,得不經署名,以蓋章為之。
字 = 發文字號及年、月、日。
還算有點良心,承辦人性別都出來了哈哈哈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