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F 題目說違反 五年就逾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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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51條第5項
於各刑中最長期以上 5.5 Year 7.5 Year
最短到最長
20 甲先犯重傷害罪,一個月後又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重傷害罪經法院宣告判處有期徒刑 5 年 6 月,過失致死罪宣告判處 2 年有期徒刑,兩罪為數罪併罰。試問法官定應執行刑時,所定之下列那一個應執行刑違反刑法第 51 條規定?(A) 5 年有期徒刑 沒有落在區間內【5年6ㄍ月】,各刑合併之刑以下【5年6個月+2年=7年6個月】。
5年6個月 ~ 7年6個月 之間都可以
20 甲先犯重傷害罪,一個月後又犯過失致人於死罪。重傷害罪經法院宣告判處有期徒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