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行政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C)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D)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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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4), B(5128), C(163), D(367), E(0) #410652
統計: A(684), B(5128), C(163), D(367), E(0) #410652
詳解 (共 10 筆)
#654267
最佳解有誤: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行政命令之法規命令
(B)修正為(C)的答案就是正確答案了: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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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89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 ---解釋性行政規則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無此規定
(C)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D)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中標法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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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3229
【命令有四種】
法規命令:有法律授權,對人民的抽象規定。
行政規則:沒法律授權,對公務員的抽象規定。
職權命令:沒法律授權,對人民的抽象規定。
職務命令:沒法律授權,對公務員的個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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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978
wei同學熱心之餘,觀念也請正確再po"正解",同一份考卷同一個觀念,看到這已經錯兩次了
(A)選項例子就舉行政執行法:
第 43 條 本法施行細則,由行政院定之。
再請翻閱"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裡面就有很多定義解釋,不贅述之
-------------------------
施行"細則"是法規命令,非行政規則,只有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才可制定,非任何行政機關皆能制定(行政規則),最後,謝謝您的熱心,繼續努力之
再請翻閱"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裡面就有很多定義解釋,不贅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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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細則"是法規命令,非行政規則,只有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才可制定,非任何行政機關皆能制定(行政規則),最後,謝謝您的熱心,繼續努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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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14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 一 就算把法院改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也不對, 司法機關: 不告不理
Besides, 三權分立, 司法機管憑什麼來命令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是法院的小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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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343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依「權力分立、保障人權」之憲法本旨,司法權之功能在於被動消極「監督與制衡」(check and balance)立法權與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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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80
法院 - 統一解釋法令為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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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056
統一解釋法律或命令的是司法院大法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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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69
沒有(B)這個規定阿...
這裡指的統一解釋法令,應該也不是司法院大法官那個統一解釋法令。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適用於機關對機關,對於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見解有異時。)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的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聲請統一解釋法令,應以聲請書敘明法定事項向司法院為之。依上述第二款事由聲請者,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適用於機關對機關,對於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見解有異時。)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的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聲請統一解釋法令,應以聲請書敘明法定事項向司法院為之。依上述第二款事由聲請者,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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