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關於行政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C)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D)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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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4), B(5128), C(163), D(367), E(0) #410652

詳解 (共 10 筆)

#654267

最佳解有誤: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行政命令之法規命令

(B)修正為(C)的答案就是正確答案了: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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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389

(A)法律所指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得透過訂定施行細則之方式,對於法律規定中之不確定法律概念予以定義 ---解釋性行政規則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無此規定

(C)行政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得依職權訂頒解釋性規定之行政規則

(D)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 日起發生效力 --中標法第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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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3229

【命令有四種】

法規命令:有法律授權,對人民抽象規定。

行政規則:沒法律授權,對公務員抽象規定。

職權命令:沒法律授權,對人民抽象規定。

職務命令:沒法律授權,對公務員個別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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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978

wei同學熱心之餘,觀念也請正確再po"正解",同一份考卷同一個觀念,看到這已經錯兩次了
(A)選項例子就舉行政執行法:

第 43 條 本法施行細,由行政院定之。
再請翻閱"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裡面就有很多定義解釋,不贅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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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細則"是法規命令,非行政規則,只有法律授權的行政機關才可制定,非任何行政機關皆能制定(行政規則),最後,謝謝您的熱心,繼續努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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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914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 一 就算把法院改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也不對, 司法機關: 不告不理

Besides, 三權分立, 司法機管憑什麼來命令行政機關¸行政機關是法院的小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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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343

(B)法院為協助行政機關統一解釋法令,得主動作成法令決議以利行政機關依法行政
 

依「權力分立、保障人權」之憲法本旨,司法權之功能在於被動消極「監督與制衡」(check and balance)立法權與行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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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880

法院 - 統一解釋法令為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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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44
法院是被動;行政是主動 !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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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7056
統一解釋法律或命令的是司法院大法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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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69
沒有(B)這個規定阿... 

這裡指的統一解釋法令,應該也不是司法院大法官那個統一解釋法令。

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統一解釋:

一、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法律或命令所持見解者,與本機關或他機關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者。但該機關依法應受本機關或他機關的約束,或得變更其見解者,不在此限。(適用於機關對機關對於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見解有異時。)

二、人民、法人或政黨於其權利遭受不法的侵害,認確定終局裁判適用法律或命令所表示之見解,與其他審判機關之確定終局裁判,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時所已表示之見解有異者。但得依法定程序聲明不服,或後裁判已變更前裁判之見解者,不在此限。

聲請統一解釋法令,應以聲請書敘明法定事項向司法院為之。依上述第二款事由聲請者,應於裁判確定後三個月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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