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憲法規定,縣銀行係由縣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B)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觸者,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後失其效力
(C)鄉(鎮、市)辦理其自治事項,應就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之
(D)中央委辦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應編列執行委辦事項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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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1), B(467), C(46), D(58), E(0) #3035053

詳解 (共 4 筆)

#5803631

【B】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觸者,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後失其效力 ➡️行政院

地制法 第43條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牴觸者無效;議決委辦事項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議決事項無效者,除總預算案應依第四十條第五項規定處理外,直轄市議會議決事項由行政院予以函告;縣(市)議會議決事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予以函告;鄉(鎮、市)民代表會議決事項由縣政府予以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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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81045
(B)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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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條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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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7368

(A)憲法1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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