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甲非法持槍多年,某日與乙口角,遂持該槍射殺乙。關於非法持槍與殺人二罪,依實務見解,應論以何種競合?
(A)法條競合
(B)想像競合
(C)與罰前行為
(D)實質競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34), B(1985), C(645), D(4474), E(0) #3184828
統計: A(1634), B(1985), C(645), D(4474), E(0) #3184828
詳解 (共 8 筆)
#6001696
A 法條競合
1.解釋:被告一個行為同時觸犯多條犯罪,侵害的都是同一個法益。法官就會選一個最適合的罪來判刑處罰被告。
2.舉例:A 的一個行為同時犯 傷害罪 與 重傷罪,但都是侵害同一個法益(B的身體);此時法官依法條競合,選擇一個適合的重傷罪處罰 A。
B 想像競合
解釋:
1.被告一個行為同時觸犯多條犯罪,侵害多個法益
2.法官就會選一個較重的罪來判刑處罰被告。
3.舉例:A 的一個行為同時犯毀損罪、傷害罪,同時侵害了多個法益(B的財產、身體);此時法官依想像競合,選擇一個較重的的罪名處罰 A。
C與罰前行為
1.解釋:與罰前行為係指雖有先後二行為,但前行為僅為後行為的前階行為,即前階段行為的不法內涵已包含在後行為的不法內涵中,處罰後行為(主要行為)便足以包含前行為(次要行為)。
2.舉例:原本在竊盜中途被發現,轉念轉而行使強盜故意。
D 實質競合
1.解釋:被告多個行為觸犯多條犯罪,法官要決定被告的刑度就是常常聽到的「數罪併罰」
2.舉例:A 年初犯了甲罪,判1年;年中犯了乙罪,判2年。這兩個犯罪行為不一定相關但為了節省司法資源避免分開
審判,會採用 「數罪併罰」決定 A總共要被關多久
文章引薦出處 法律百科 ( 網站採用CC授權,內容歡迎轉載分享。) 所以別擔心我被告=ˇ= :
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232
640
4
#5993217
二行為(非法持槍、射殺)二罪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槍砲罪、刑法之殺人未遂罪),數罪併罰(實質競合犯)
1
1
#6044889
如果以法益保護的角度來看,非法持槍與殺人所要保護的法益並不相同,前者保護的是國家法益,後者是生命法益,非法持槍不會造成有人馬上死掉,只是在殺人罪的涵攝上,槍搖身一變成為加害人的工具,但法律要處罰的是殺人者的惡意與行為,他是用槍還是用刀殺人,就不是這個罪(殺人罪)要處罰行為人最核心的問題。
因此若有人先非法持槍,然後又拿槍去殺人,行為人這兩個行為是各自獨立的,各有不同的法益被侵犯,因此兩個行為都要被處罰。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