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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105928 |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_約僱人員甄試_一般類組、原住民類組:國稅法規概要#105928

年份:111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0.甲先生育有子女2人,均為國立大學大學部之學生,而甲先生本人也在國立大學進修碩士,其全年 學費支出如下:甲先生10萬元,子5萬元,女5萬元。甲先生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列報教育學費 特別扣除額多少元?
(A) 2萬5千元
(B) 5萬元
(C) 10萬元
(D) 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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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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