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 ) 某甲98年度有扶養下列親屬的事實,下列何者不可由甲申報其綜合所得稅的 免稅額?
(A)未同住一家的62歲父親
(B)就讀國內大學研究所的兒子
(C)25 歲就讀國內大學但兼任家教月薪五千元的弟弟
(D)同住一家的58歲舅舅。[所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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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15), C(66), D(278), E(0) #283455

詳解 (共 5 筆)

#767310
(A)未同住一家的62歲父親 →納稅義務人的直系尊親屬
(B)就讀國內大學研究所的兒子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滿20歲因在學
(C)25 歲就讀國內大學但兼任家教月薪五千元的弟弟→納稅義務人的同胞兄弟、姊妹,滿20歲因在學
 
參照所得稅法§17條第一項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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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556

扶養其他親屬需在學、身障或無謀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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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647
瞭解了!感謝您的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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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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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289
同住一家的58歲舅舅不可扣除免税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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