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下列關於怠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對已科處之怠金,逾期未繳納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B) 經處以怠金,仍不履行其義務者,執行機關得連續處以怠金
(C) 連續處以怠金,仍應經告誡程序
(D) 依一行為不兩罰原則,怠金不得與罰鍰併科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2), B(106), C(275), D(2300), E(0) #1208645

詳解 (共 4 筆)

#1348348
種類相同,從一重處罰

種類不同,始可併科怠金屬行政執行罰,罰鍰屬行政罰 所以(D)錯!
57
2
#1299374
怠金,它是行政機關對於應做行為而不做行為之人,或對不應為作為卻為作為所做金錢上的處罰,它容易與罰鍰造成混淆,怠金只出現在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法
19
0
#2813850

行政罰行政執行罰  併罰的實例

行為人依據水污染防制法科處罰鍰,義務人逾期繳納時,得依照行政執行法之規定科處怠金,或移送強制執行,此時不受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拘束。最高行政法院 92 年判字第306 號判決亦稱:「罰鍰乃對過去行為之應報,斷水斷電乃為確保將來行政目的之實現所採取之強制措施,兩者性質不同,本件違規事實如確實存在,則被告對原告處以罰鍰處分,並依法停止供水、供電,固無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可言。」(參 李惠宗,行政罰法之理論與案例)

資料來源

http://www.yamol.tw/note-%E8%A1%8C%E6%94%BF%E7%BD%B0%E8%88%87%E5%9F%B7%E8%A1%8C%E7%BD%B0%E7%84%A1%E7%AB%B6%E5%90%88%E5%95%8F%E9%A1%8C-3739.htm#99

8
0
#2813851

選項B與C是一起的,單獨看會覺得B有點問題(仍應經告誡程序)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