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醫院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包括下列那些事
項?①生活重建服務建議 ②經濟補助 ③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④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A)僅①④
(B)僅②③④
(C)僅②③
(D)僅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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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0), B(193), C(110), D(1640), E(0) #1940188
統計: A(730), B(193), C(110), D(1640), E(0) #1940188
詳解 (共 4 筆)
#3454642
第23條(出院準備計畫包括事項)
醫院應為身心障礙者設置服務窗口,提供溝通服務或其他有助於就醫之相關服務。
醫院應為住院之身心障礙者提供出院準備計畫;出院準備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居家照護建議。
二、復健治療建議。
三、社區醫療資源轉介服務。
四、居家環境改善建議。
五、輔具評估及使用建議。
六、轉銜服務。
七、生活重建服務建議。
八、心理諮商服務建議。
九、其他出院準備相關事宜。
前項出院準備計畫之執行,應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列入醫院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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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1542
有沒有人知道為什麼會沒有2?
實務上,如果有經濟困難,社工不是會協助處理醫藥費嗎?ex協助申請南山之類的
這不算經濟補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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