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集會遊行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123610
年份:113年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
21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以目視或科技工具蒐集治安資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敘明原因事實,經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B)蒐集資料範圍包括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 等資料蒐集活動
(C)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虞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以該方式蒐集資料
(D)蒐集資料期間每次不得逾 1 年,如有必要得延長之,並以 1 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