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承上題,A 若請求主管機關予以徵收補償,經主管機關以預算不足拒絕時,A 若欲提起行政訴訟,應選 擇何種訴訟類型最為適當?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D)損害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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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8), B(4706), C(353), D(482), E(0) #636996

詳解 (共 7 筆)

#1064807
依題目「經主管機關以預算不足拒絕時」來判斷,是為了要課予機關做成一個徵收補償的決定,所以提課予義務訴訟。
如果僅為了對補償金額不服,那就提一般給付訴訟。
有錯請指教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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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840

A請求機關補償」,不服機關作出補償「決定」or 補償「金額」(行政處分),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
A對機關作出補償「金額」(行政處分)滿意
但如果事後機關以預算不足,作出補償「決定」為「不給錢」or 「給的錢太少」(事實行為),不服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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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7652

樓上 最佳解 補償金額不服,「不一定」是提「一般給付訴訟」,應視補償金額的性質是否為行政處分而定,以本題而言,對補償金額的決定(行政處分)不服,提起訴願課予義務訴訟(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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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1171

樓上3F沒給->拒絕申請給的不是我要的->核准後卻對補償金額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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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8344
沒給 或給的不是我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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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8052
樓上的意思不懂
(共 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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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8786

其實本題出的有點疑慮

因為看不出來行政機關
是要做那種處分
1.做成徵收處分
2.做成徵收金額的處分

在看的時候很難分清楚,因為機關其實是認定是既成道路的。只是因為當地預算不足而無法做成徵收,但此道路實際上已作成既成道路通行十年之久。照理來說,應該已經算是既成道路了,只是致始都沒有作成補償。
那就可以確定一件事情,政府只能給錢。因為總不能說給不了錢,公眾就不能通行。
實際上甲也已經妥協,希望給予徵收金額。
因此應該是要做成金額的處分。
但照理來說應該是要打一般給付訴訟,因為徵收處分早就作成了,也已經給公眾通行,政府也已經認定承認。
但關鍵是本題的選項沒有一般給付訴訟。
那最佳的選項應該是確認訴訟。以此來爭執既成道路的處分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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