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有關立法院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法案屆期不連續原則
(B)秘密會議原則
(C)言論免責權範圍不限於院內所為之言論
(D)對行政院提出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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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184), B(388), C(742), D(1098), E(0) #1266201
統計: A(10184), B(388), C(742), D(1098), E(0) #1266201
詳解 (共 8 筆)
#1338927
(A)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 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C)釋字435號: 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D)憲法第97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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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4450
A. 只要法律案當期不過下期不繼續審議 也可以稱為法案屆期不連續
B.公開原則 否則就不會以打架聞名全世界
C.對外不負責
D.對行政院有不信任權力 但只要糾舉之類就是監察院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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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2725
法律案(法案)跟預算案不一樣
預算案 跟 人民請願事件 可以屆期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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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0303
憲法第73條:立法委員在Q1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Q2院外不負責任
Q1.院內的範圍有多大?
釋字435 立委言論免責權的範圍?
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
1.在院會或委員會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如:
(1)發言 (2)質詢 (3)提案 (4)表決
(5)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
2.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不受憲法保障,如:蓄意之肢體動作
Q2.對院外不負責是什麼意思? 其中所謂對院外不負責任,
係指立法委員不因行使職權所為之言論及表決而負民事上損害賠償責任或受刑事上之訴追,
除因其言行違反內部所訂自律之規則而受懲戒外,並不負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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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1714
B---------改為議事公開原則
秘密會議原則:依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規定,立法院各項
會議,原則上採公開方式進行,必要時得
秘密會議。行政院長或各部會首長,得請
開秘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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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834
46.立法院所審議之何種議案不適用屆期不連續原則?
(A)預算案
(B)條約案
(C)法律案
(D)大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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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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