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各類科:公民#124846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公民
21 為避免酒駕憾事再度發生,2022 年 1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中華民國刑法》,其中第 185 條之 3 之刑度, 由「2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20 萬元以下罰金」提升為「3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30 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重傷維持「1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期,但增訂「得併科 100 萬元以下罰金」規定。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酒駕致重傷增訂之刑責規定,意指若罰金繳納後,便無需接受有期徒刑之懲處
(B)於立法程序之「二讀」階段,立法委員針對本次修法內容逐項深入討論之
(C)按法規內容可知,酒駕之懲處隸屬於「生命刑、自由刑、財產刑」之範疇
(D)就本次修法內容可知,增訂之刑責與「追徵、追繳或抵償」皆屬從刑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