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商業行政、智慧財產行政:民法#133124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21 甲為乙男之非婚生子女,甲於乙死亡前,均無任何接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以遺囑認領甲,甲不知,則不生認領效力 (B)乙以遺囑認領甲,並就遺贈附停止條件,條件成就前,不生認領效力 (C)甲於乙死亡後,得向乙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D)甲其實曾寫信要求乙認領,乙於死亡前回信承諾,因不符遺囑要式之規定,不生認領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