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立法院在制定法律時,必須經過三讀程序,每一讀會中各有不同的工作項目,下列對三讀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一讀後,須經由程序委員會審議後才可進入二讀
(B)二讀主要是對法條進行逐條審查、討論與修正
(C)進行三讀時,若對法條有疑慮,可以聲請釋憲
(D)完成三讀之後,該法律即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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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9), B(8054), C(293), D(268), E(0) #1026435
統計: A(1049), B(8054), C(293), D(268), E(0) #1026435
詳解 (共 10 筆)
#1225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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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296
☯立法院在制定法律時,必須經過三讀程序,每一讀會中各有不同的工作項目,下列對三讀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編列議程(前置作業)====先送交『程序委員會審查,排入議程(依照法案的優先順序排入議程)』。
(A)一讀後,須經由程序委員會審議後才可進入二讀 ➡「主席朗讀標題」後,『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如『有爭議得進行黨團協商或逕付二讀』。
☀【委員會審查】~並不一定要經由程序委員會審議後才可進入二讀,一讀後只要有20位立委連署或附議,表決通過後就可逕付二讀。
(B)二讀主要是『對法條進行逐條審查、討論與修正』。 ✔
(C)進行三讀時,若對法條有疑慮,可以聲請釋憲 ➡『除內容有相互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只得為文字修正,不做內容的更改』。
(D)完成三讀之後,該法律即產生效力 ➡經『總統公布』,該法律即產生效力。「總統依法於10日內公布法律,需經行政院院長或相關部會首長副署」,該法律即產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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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9883
整理如下:
(A)一讀後,須經由程序委員會審議後才可進入二讀 (x)
-->不一定.假設有20以上附議且多數決同意,是可以直接跳過程序委員會進入二讀的
(B)二讀主要是對法條進行逐條審查、討論與修正 (o)
(C)進行三讀時,若對法條有疑慮,可以聲請釋憲 (x)-->要有違憲或相牴觸的時候
(D)完成三讀之後,該法律即產生效力 (x)-->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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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714
Q: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解釋憲法?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 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
(3)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具備以上條件,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八條)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 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
(3)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具備以上條件,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八條)
在制定法律的過程中 不能申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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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979
樓上解
(B)復議:法案經二三讀表決後,立委有不同考量,認為內容有錯誤或不當,應修改,可在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立法程序尚未完成前的即時修正程序)VS覆議: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通過的法律案認為窒礙難行時,經總統許可,於法定期間移請立法院再審議,表決是否維持原案。 (C)違憲或與其他法律相牴觸
(D)同(B)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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