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關於民法規定之保證契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權人第一次請求清償時,僅得向主債務人請求
(B)保證人不得僅保證主債務人之債務的一部分
(C)保證契約由債權人及保證人口頭約定即可成立
(D)主債務人所有之抗辯,非經其同意,保證人不得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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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5), B(370), C(1404), D(314), E(0) #982506
統計: A(675), B(370), C(1404), D(314), E(0) #982506
詳解 (共 9 筆)
#151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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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9741
(A)
第 745 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
拒絕清償。
第 746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保證人不得主張前條之權利:
一、保證人拋棄前條之權利。
二、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
三、主債務人之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
也就是說若保證人拋棄先訴抗辯權(變成連帶保證人)、或事主債務人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債務,債權人第一次就可以跟保證人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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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9142
ˋA錯在 都可以請求 只是保證人要不要行使先訴抗辯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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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084
「稱保證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保證契約之成立,本不以作成書據為要件,雖無書據而有其他證明方法,足證其契約成立者,亦應發生效力。」分別為民法第739條定有明文及最高法院19年01月01日上字第1838號著有判例,是雙方當事人就「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事項有所約定,其間保證契約即成立,不以作成書據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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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4318
(C)民法第739條:
稱保證者,
謂當事人約定,
一方於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
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
故口頭約定即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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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061
請問選項A及B的法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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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1461
請問A錯在哪?
第一次清求清償不是對主債務人提出嗎?
主債務人不履行才能向保證人提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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