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進行績效考評時,依「一定比例」將受評者分配到不同等第的作法(如甲等:70%、乙等:25%、丙等:
3%、丁等:2%),一般稱為:
(A)簡單排序法
(B)圖式評量法
(C)強制分配法
(D)行為錨定法
統計: A(617), B(259), C(2452), D(277), E(0) #3035004
詳解 (共 5 筆)
(A)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評定法,是指管理者把本部門的所有員工從績效最高者到績效最低者(或從最好者到最差者)進行排序,即對一批考核對象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2、3、4.. ..”的順序。
該方法也應用也工作評價上,由負責工作評價的人員,根據其對企業各項工作的經驗認識和主觀判斷,對各項工作在企業中的相對價值進行整體的比較,並加以排隊。
(B)圖尺度評價法也稱為圖解式考評法,是最簡單和運用最普遍的工作績效評價技術之一。 1922年由派爾森( Paerson )發明,指的是在圖尺度評價表中列舉眾多工作特征或與工作績效相關的特征等和每一個特征所對應的一系列績效等級,考核者對被考核者的每一個工作特征進行打分,然後將各個特征的分值加總最為最終考核的依據。
(C)強制正態分佈法也稱為“強制分佈法”、“硬性分配法”,該方法是根據正態分佈原理,即俗稱的“中間大、兩頭小”的分佈規律,預先確定評價等級以及各等級在總數中所占的百分比,然後按照被考核者績效的優劣程度將其列入其中某一等級。
(D)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也稱行為定位法,行為決定性等級量表法或行為定位等級法是由美國學者史密斯(P.C.Smith)和德爾(L.Kendall)於六十年代提出。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是一種將同一職務工作可能發生的各種典型行為進行評分度量,建立一個錨定評分表,以此為依據,對員工工作中的實際行為進行測評級分的考評辦法。
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實質上是把關鍵事件法與評級量表法結合起來,兼具兩者之長。行為錨定等級評價法是關鍵事件法的進一步拓展和應用。它將關鍵事件和等級評價有效地結合在一起,通過一張行為等級評價表可以發現,在同一個績效維度中存在一系列的行為,每種行為分別表示這一維度中的一種特定績效水平,將績效水平接等級量化,可以使考評的結果更有效,更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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