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下列何者非屬司法院之職權?
(A) 行政訴訟事件之審判
(B) 法官之彈劾
(C) 公務員之懲戒
(D) 解釋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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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2), B(2307), C(263), D(55), E(0) #174303

詳解 (共 10 筆)

#211202
法官之彈劾---->監察院 (@@  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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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957

77條(司法院之地位及職權)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78條(司法院之法律解釋權)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憲修第5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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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846
阿 看錯了 彈劾應該是監察院~司法院只能彈劾總統副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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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870
A完全沒問題

大法官釋字已解釋過了,依憲法本文,司法院為最高的審判機關為無庸至疑,立法機關應修改司法組織。
只不過立法院沒人理就是了。
這號釋字很有名,因為有大法官想擴權之疑,也為第一個釋字立法機關沒理的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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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903


法官是司法院體系下的人 法官能審理行政訴訟 不就代表司法院有這個職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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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5778
對總統之彈劾由 立法院1/2提, 2/3...
(共 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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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70
訴訟審判懲戒釋憲都是 彈劾部分只限於總統副總統所以B錯 因B屬於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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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957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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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14

A選項嚴格說來也有問題

因為司法院不介入刑民行政各種訴訟之審判
也沒有審判這些事件的職權

所以A應該也算錯

但是要選最合理的 還是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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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37
…a也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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