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聲請法院延長期限最多為: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D) 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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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32), B(1586), C(191), D(33), E(1) #174308

詳解 (共 10 筆)

#1026500

104年 2月 4日

第 15 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 。延長保護令之聲請,每次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為前項延長保護令之聲 請。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 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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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106
保護令分為:1.通常 2.暫時 3.緊急  保護令
只有"通常"保護令有延長2年以下的規定,無延長次數的規定
核發時限~
通常.暫時=>24小時
緊急=>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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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7101
104.2.4通常保護令已修改為2年以下,每次延長效力2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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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9564
同時保護令的時效延長為2年,且取消次數限制,並可視情況再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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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057

回9F

1.緊急保護令

聲請人:檢察官、警察機關、主管機關之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24小時以書面、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真提出申請。

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失效日期: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2.暫時保護令

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寫好聲請狀後,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夜間則向法警室遞狀。

有效期間:至通常保護令核發或駁回終止

失效日期: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申請時。

3.通常保護令

聲請人: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社工員。

聲請時間及方式:寫好聲請狀後在法院上班時間,以書面文件提出。申請夜間則向法警室遞狀。

有效期間:有效期間為二年以內,由法院酌定,期滿後,可延長,不限次數。

失效日期:保護令時期屆滿或屆滿前法院裁判該保護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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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385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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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523
請問是所有的保護令都延長改成2年,並無次數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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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020
總論/ 刑法/ 民法/ 民訴/ 行訴/ 勞基法/ 全民健保/ 兩性平等/ 才讀這些, 沒讀到還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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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613

瞭解了,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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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890
家暴法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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