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何者不是法律解釋的方法?
(A)類推適用
(B)文義解釋
(C)目的解釋
(D)論理解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057), B(87), C(297), D(837), E(0) #1327771
統計: A(6057), B(87), C(297), D(837), E(0) #1327771
詳解 (共 6 筆)
#1391651
題幹是問(解釋方法),類推適用是基於憲法上的平等原則。
考古題如下:
在法律解釋上,一般認為通常最優先適用的解釋方法是: 答案A
(A)文義解釋
(B)論理解釋
(C)歷史解釋
(D)目的解釋
44 類推適用主要基於憲法上之何種原則? 答案C
(A)文義解釋
(B)論理解釋
(C)歷史解釋
(D)目的解釋
44 類推適用主要基於憲法上之何種原則? 答案C
(A)不當禁止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平等原則
(D)比例原則
220
1
#2449368
類推適用→填補法律漏洞
87
0
#4643027
文理解釋(英語:Literal rule)
又稱「文義解釋」,是將法律文字按其最通行用法解釋,即使如此做可能導致出現荒謬情況。支持者認為,法律往往是政治妥協的產物,所謂立法原意根本無法準確知道;而且普通公民不是立法者,無法確切知道立法者的原意,因此普通公民只能按照法律的字面意義去遵守,要求他們遵守法律背後的原意是對他們不公平;如果因此出現荒謬結果,那是立法者的責任而非司法者的責任,否則法官就會變成立法者而非司法者。
論理解釋(英語:Mischief rule)
又稱「目的解釋」,是以法秩序之整體精神為基礎,依一般推理,闡明法律文字的真意。如果文理解釋不足以確定法律文字的真意,才能使用論理解釋。如果文理解釋與論理解釋的結果互相牴觸,應以論理解釋的結果為準。
權威解釋
在現代法學的解釋之外,尚有一種古代的「權威解釋」,通常出現於教會法中,由教宗、教區主教、主教會議和宗教會議這些有立法權的人或活動去解釋。
類推適用
關於某種事項法律應為積極規定,但卻無明文規定,基於同一法律上理由(立法目的),而比附援引(並非法律明定)其他類似法規,例如:餐廳外寫「禁止狗進入本餐廳」,他的目的在於維持餐廳的環境衛生,所以如果有客人帶一匹馬進來,餐廳也可拒絕讓馬進來。其實類推適用就是透過解釋的方式,來彌補法律上的漏洞。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