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違反法律禁止規定者,法律效果皆為無效
(B)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
(C)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
(D)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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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43), B(592), C(1006), D(398), E(0) #925927
統計: A(3143), B(592), C(1006), D(398), E(0) #925927
詳解 (共 10 筆)
#1138774
民法第71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立法理由為:「以違反法律所強制或禁止之法律行為,應使無效,否則強制或禁止之法意,無由貫徹。」
是法律「行為」無效,而非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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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632
最佳解也是錯,考題沒有要去硬解釋行為與效果這題的考點只有一個字, "皆".
民法第71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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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941
B是任意法啊,自已的意思可以決定。比如法律規定欠錢還錢。但債權人也可以憑自己意思,免對方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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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884
重婚並非無效+不罰唷!
刑法第237條
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無效+不罰-->結婚未經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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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688
強行法為強制規定、禁止規定
任意法為補充規定、解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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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220704
強制規定又稱為命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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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6874
不好意思請問B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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