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依我國現行所得稅法,有關投資收益所得課稅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①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
公司,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②總機構在我國
境外之公司,因投資於我國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免課所得稅 ③教育、文化、公益、
慈善機關或團體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④合作社
及其他法人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或盈餘,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詳解 (共 5 筆)
未解鎖
總機構在我國境內之公司/合作社/有限合夥...
未解鎖
[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類別一] 107修...
未解鎖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獲配的股...
未解鎖
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
未解鎖
條文原規定修法內容施行日期第四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