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地方稅自治條例公布前,應經何種程序?
(A)核定
(B)備查
(C)公示送達
(D)覆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68), B(1207), C(19), D(11), E(0) #570783

詳解 (共 10 筆)

#829821
本條問題點 (劉秀老師)
(1)應為核定,立法時誤植為備查。
(2)實務上由財政部組成「地方稅自治條例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核定之。且與會相關機關另有內政部、主計處、與其他相關部會
61
0
#3054147

這是例外

自治條例

有罰則---核定後發布

無罰則---發布後備查


地方稅法通則  第6條(開徵地方稅之法定程序)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開徵地方稅,應擬具地方稅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後公布實施。 
  地方稅自治條例公布前,應報請各該自治監督機關、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備查

34
0
#821033
地方稅法通則§6,地方稅自治條例公布前,應報請各該自治監督機關、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備查。
19
0
#2414963
林清老師說因為沒有罰則,所以才是備查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854995
所以這一題算是需要記憶的題目就對了

你要記住這法條
因為他有問題(望
8
0
#2488587
沒有罰則,經備查。
(共 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1334299
地方稅法通則第六條
3
0
#3987035

考這個對公務人員沒啥幫助阿 不懂再考啥

3
1
#2850699
一般備查前是已經生效,但這個是備查後才生效的例外嗎??
3
0
#2300827
我還以為是因為沒有罰則的自治條例所以選備...
(共 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