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專技普考_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23922
年份:113年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22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有關捐贈認列費用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營利事業指定對特定學校法人或私立學校之捐款得列為費用,但以不超過其所得額 30%為限
(B)營利事業依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 26 條之二第三項規定對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之重點職業或業 餘運動業,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之捐贈,得按捐贈金額之 150%,自所得額 中減除
(C)營利事業依政治獻金法第 19 條第 2 項規定,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得列為費用,以 不超過所得額 20%為限,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 250 萬元
(D)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以新臺幣 2,000 萬元為限,自所得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