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7319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17319

年份:10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22 甲年滿 20 歲,因出國遊玩,乃將其飼養之貓託給 16 歲弟弟乙照顧。某日乙帶貓出門買晚餐時,店 家老闆丙所飼養之狗對該貓吠叫致貓受到驚嚇,跳躍到另一客人丁之身上並將丁之臉部抓傷。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因為該貓乃因丙飼養之狗而受到驚嚇,丁不得向乙求償,而僅得對丙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B)乙雖非所有權人且未成年,丁仍應向乙主張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
(C)若丁因臉部被抓傷,而失去原本預計拍雜誌廣告之機會,因為此與加害行為無因果關係,仍不得 主張為損害賠償之範圍
(D)承C之事實,該雜誌因沒有丁之廣告致銷售量下跌,因為此與丁受侵害有因果關係,故雜誌社得 向侵權行為人主張損害賠償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375240
未解鎖
依照民法190條丁可以向乙主張民法第18...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