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該故障車輛在未移置前或移置後均應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該標誌在行車時速逾40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
(A) 20公尺至80公尺
(B) 30公尺至100公尺
(C) 50公尺至100公尺
(D) 50公尺至200公尺之路面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342), C(201), D(4), E(0) #1225804

詳解 (共 4 筆)

#1291461
時速四十公里之路段,應豎立於車身後方五公尺至三十公尺之路面上。
8
0
#2159410
第 112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n...
(共 6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2162825

當開車發生故障時,在後方放置警示標誌的距離足不足夠非常重要,萬一發生事故時,甚至影響法官判決有罪、無罪的心證!

     放置距離不足駕駛、拖吊司機判刑,39歲季姓男子去年11月在國道1號92公里處,因車輛故障暫停在內側車道,找來彭姓拖吊業者協助拖吊,雖然2人有放置三角錐警示,仍被後方酒駕的蕭姓貨車司機追撞,蕭某傷重不治,法官認為2人放置警示標誌距離不足法律規定,依過失致死罪判處2人4個月徒刑,但可緩刑。

     另外,發生在去年2月2日晚上,李姓拖吊車司機在新竹縣竹東鎮員山路進行車禍事故車輛拖吊時,同樣有一名喝醉酒的徐姓男子騎機車自後方撞上,送醫不治,李姓司機被檢方依過失致死起訴,但法院認為李某已開啟警示燈,並放置距離足夠的三角錐,認為李某沒有過失判處無罪。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汽車發生故障不能行駛,應即設法移置無礙交通處。故障車輛在速限40公里路段,應豎立在車身後方5到30公尺路面上;在行車時速逾40公里路段,應豎立在車身後方30到100公尺,交通擁擠路段,應懸掛於車身後部。

      但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須先設法滑離車道,並在後方50到100公尺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警示,無法滑離車道時,除顯示危險警告燈,應在故障車輛後方100公尺以上處設置車輛故障標誌。法官認為季、彭2人僅在事故車後方45公尺放置警示標誌,導致蕭某閃避不及,認有過失。

資料來源:故障車警示錐 ,放多遠關係大


-37-638.jpg?cb=1429083743

資料來源:大豐駕訓班-處罰條例



3
0
#3198889
第 112 條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共 10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